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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法分子盗用我司项目部名义伪造合同发行信托产品的严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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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根据投资者反映,经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核查发现两份盗用我司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宜宾市盐坪坝长江大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经理部名义、虚构交易事实、伪造和天津华航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型材买卖合同》(编号:SRBG-LG-JL-2019-055、SRBG-LG-JL-2019-069),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以上述虚假合同作为资产包发行了“致信1091号路桥建设特定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

为维护诚实信用的金融秩序,保护金融市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我司特此严正声明如下:

 1、我司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宜宾市盐坪坝长江大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经理部从未与天津华航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开展过任何业务往来,亦未签订过任何合同。上述《型材买卖合同》系伪造合同。

2、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发行的“致信1091号路桥建设特定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与我司无关。我司并未参与、亦不知情。

 3、我司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主体民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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