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列表
近日,四川路桥集团股份公司发布公告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这是四川路桥顺应市场规律、深化企业改革、建设现代企业治理体系做出的又一重要举措;同时,这也是集团股份公司作为四川省国有控股企业股权激励试点单位,在省国资委、省铁投集团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下结出的硕果。
按照激励计划,股份公司将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不超过1000人按照每股价格1.96元授予不超过10,8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2.99%。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24个月,持有人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本次激励计划经省铁投集团批准、省国资委备案、股份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将正式实施。
企业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并不仅仅是分享改革红利,更多的是激励和约束。按照方案,此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公司和个人均设置了诸多条件,同时对公司和个人业绩考核、绩效考核做出了明确要求。例如:解除限售期的3个会计年度中,要求公司2020年、2021年、2022年每股收益分别高于0.3506元、0.3824元和0.4143元,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业绩;同时要求公司这三个年度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高于8.5%,主营业务利润率高于6%。对持股个人而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或称职才能全额解除限售,而没得达到要求不能解除限售的股票则将由公司回购,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此次公司实施的激励方案是企业的中期激励,目前已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青睐。在这种制度下,核心员工不仅能够获得薪酬收益,还能够分享额外的剩余资产的分配权,将员工的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联系起来。一方面可使员工增强主人翁意识,提升员工对企业的责任感以及工作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有利于企业的股权结构多样化,完善企业的治理结构,进而提高企业的价值,增加股东利益。
从历史来看,建设现代企业治理体系持续释放企业活力,一直伴随着四川路桥的发展。1998年四川路桥集团组建并通过“专业分工、规模经营”,迅速实现了规模扩张;1999年发起设立股份公司并于2003年成为四川交通系统首家上市公司;2008年作为核心子公司参与组建四川省铁投集团,肩负起构建西部综合交通枢纽的历史使命;2012年通过重大资产重组实现整体上市;以及近年来通过规范董事会工作、推行“三供一业”和“三项制度”改革……四川路桥始终把构建现代企业制度作为公司发展的动力,并逐步发展成为西部领先、国内一流的基础设施领域综合性跨国型企业集团。
此次集团股份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具有开创意义,标志着四川路桥作为省属国有企业在深化国企机制改革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同时,将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员工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和企业活力,并汇聚为企业改革发展的强大正能量,为四川路桥实施新的“三步走”战略、助推省铁投集团争创“世界500强”和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贡献新的更大力量。